

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
報名時間及方式:考生于2023年2月21日-28日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或“瀟湘高考”APP填報報考信息(具體以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通知為準)。
考試費繳納:考生于2023年3月5日10點至3月6日16點,通過學院微信公眾號(“湖南安全職院”)自助繳納考試費80元。
準考證打印:2023年3月9日10點至14點,考生可通過學院微信公眾號(“湖南安全職院”)下載準考證,并自行打印。無法通過自助方式完成繳費或準考證打印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9日16:00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湖南安全技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創新創業工作處辦公室現場辦理。
考試時間及地址
第一志愿考生考試時間為2023年3月11日-12日(具體見準考證安排);若第一志愿未錄滿,則進行第二志愿考試,考試時間為2023年4月8日-9日,考試地點均為校本部。
考試安排
| 考生類型 | 考生范圍 | 文化測試 | 職業技能測試 |
| A類 | 有應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考生 | 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代替。 | 根據不同專業組,分別確定測試內容。 |
| B類 | 無應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考生 | 采用機試閉卷方式進行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科一套試卷,各占100分。卷面總分300分,考試時間100分鐘。 | 根據不同專業組,分別確定測試內容。 |
| C類 | 退役軍人 | 免試 | 根據不同專業組,分別確定測試內容。 |
| D類 | 社會人員(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和企業在崗人員) | 免試 | 根據不同專業組,分別確定測試內容。 |
備注:
1.專業組一(應急救援技術、消防救援技術)職業技能測試標準參照《2022年湖南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簡章》相關要求制定,并另行公布。
2.A類考生報考商務英語專業,英語成績不得低于75分,B類考生報考商務英語專業,英語成績不得低于60分。
成績組成
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各占綜合成績的50%。
(一)免試直接錄取
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在校生,應屆畢業當年可保送就讀;在校學習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及“湖南省第一屆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可免試就讀學生獲獎賽項對應的專業。
(二)職業技能特長生免技能測試
在校學習期間獲“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報考獲獎賽項對口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中獲得二等獎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計入綜合成績;獲得三等獎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的80%計入綜合成績,也可選擇參加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取得測試成績,取兩項成績的較高分數計入綜合成績。
免試考生和社會考生證明材料提交
符合免試資格的考生需于2023年2月28日14點前向湖南安全技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創新創業工作處提交獲獎證明材料。
退役軍人和社會人員的身份認定,按照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和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號)等文件規定執行,分別由戶籍所在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農業農村部門進行認定;企業在崗人員由相關企業提供在崗證明材料(如半年以上工資發放流水、社保繳納記錄等)。
退役軍人和社會人員資格證明材料由考生在2023年2月28日14點前提供給學院招生就業與創新創業工作處審核。不能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屆生或同等學力人員身份報考,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將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高考報名資格,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第一志愿考生錄取
考試結束后,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劃定各類考生、各專業組和專業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在所屬考生類型和專業組中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錄取,即優先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則分別按照其第二、第三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若遇到同分情況,按語、數、外和職業技能測試順序比較單科成績。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所在專業組中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專業調劑但所在專業組中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的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對未達到應急救援技術、消防救援技術和商務英語專業合格線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二)第二志愿考生錄取
第一志愿報考湖南安全技術職業學院的考生錄取結束后,若仍有部分專業有剩余招生計劃,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針對第二志愿填報了我校有缺額的專業(或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且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組織考試和錄取。第二志愿各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確定原則、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第一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