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均可報名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單獨招生。
根據全省統一安排,填報志愿時間為2023年2月21日—28日,考生報名時可選擇1-2所院校報考。填報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志愿的所有考生選擇A組(文化組)時在專業一、二組中任選2個專業進行填報,選擇B組(藝術組)時在專業三組中任選2個專業進行填報,并表明是否同意專業調劑(注:不可同時跨A組和B組填報)。在報名系統中多填專業視為無效。
參加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今年單獨招生的湖南考生分為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退役軍人。學校單獨命題、單獨組織考試,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方式分考生類別組織進行。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需要參加文化素質測試,需參加職業技能測試;退役軍人考生資格審查合格不需參加文化素質測試,需參加職業技能測試;其他人員必須參加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
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根據湖南省高職單招考試時間統一規定,一志愿、二志愿分別組織考試;第一志愿考試時間定為2023年3月12日,考試結束后立即進行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錄取結束后,若仍有部分專業有剩余招生計劃,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針對第二志愿填報了我校有缺額的專業(或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且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組織考試和錄取。第二志愿各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確定原則、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第一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考試時間定為2023年4月9日(其他日程安排另行發布)。如因疫情等原因確需調整考試時間將另行通知。特別提醒:為了增加被我校錄取機會,考生應以第一院校志愿填報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根據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考生專業志愿及考生的最終成績、招生專業要求擇優錄取。根據報名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中職和往屆普通高中及同等學力畢業兩類考生人數分類別確定錄取數,再按總分從高到低錄取。
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在校生,應屆畢業當年可保送至高職院校就讀;在校學習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及“湖南省第一屆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可免試錄取到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對口專業就讀(考生如需跨專業,不能享受免試政策)。
在校學習期間獲“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報考獲獎賽項對口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中獲得二等獎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計入綜合成績;獲得三等獎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的80%計入綜合成績,也可選擇參加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取得測試成績,取兩項成績的較高分數計入綜合成績。
按考生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各專業錄取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為止。
按考生第一志愿專業優先以及各類別考生錄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則,根據一志愿參考人數,按第一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參考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參考人數的計算公式,列出應屆普通高中畢業、中職和往屆普通高中及同等學力兩類考生各專業實際錄取計劃數。例如,某專業招生計劃共100人,如應屆普通高中畢業、中職和往屆普通高中及同等學力考生一志愿參考人數分別為300、100人,則兩類考生實際招生計劃分別為75、25人,保證兩類考生錄取率基本一致。
總成績相同時,則優先參考文化成績再參考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如文化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均相等,則優先參考文化單科成績,以語數英依次排序。
如有遞補和調劑錄取,按先遞補(如有預錄取考生放棄資格)、后調劑的順序錄取。
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將通過官網發布單獨招生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需在我校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確認錄取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確認錄取手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