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報名對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
二、報名時間: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
三、報名方式: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或“瀟湘高考”APP填報報考信息。
四、志愿填報:高職單招報考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選擇1—2所院校報考。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實行志愿優先錄取,在完成第一志愿考生錄取后,如有剩余計劃,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歡迎大家第一志愿報考我校。D類考生只能在指定的專業范圍內報考。
五、專業志愿設置:考生在填報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單招志愿時,所有專業不分專業組填報。設1個直接專業志愿(考生在志愿系統中雖然最多可填6個專業志愿,但只以考生的第1個專業志愿確定其報考專業,分專業的劃線、錄取均以第1個專業志愿為依據,多填的專業志愿僅在專業服從調劑時作參考,不作為劃線、錄取的直接依據),設1個專業服從志愿。
六、資格證明材料提交
1.C、D類考生、免試錄取考生和職業技能特長生須于2023年2月27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到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辦理資格確認手續。不能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考生(A、B類)身份報考。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要求如下:
1.退役軍人考生(C類):本人有效身份證、湖南省2023年高職單招報名身份界定表、退出現役證或轉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2.特長生考生(D類):
(1)體育特長生:本人有效身份證、獲獎證書、獲獎文件、秩序冊、成績冊原件和復印件,如有國家二級運動員證的考生還須提交“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查詢系統”網站上證書審核截圖打印稿。
(2)藝術特長生:本人有效身份證、藝考準考證和成績單、獲獎文件、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免試錄取考生和職業技能特長生:本人有效身份證、競賽獲獎文件、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七、報名費繳納、準考證打印
1.報名費繳納:按省物價部門文件標準,報名費為80元/人,繳費流程詳見學校招生網或微信公眾號。繳費時間:第一志愿在2023年3月3日-6日;第二志愿在2023年4月2日-3日。
2.準考證打印:具體方法詳見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網或微信公眾號。準考證打印時間:第一志愿在2023年3月9日-10日;第二志愿在2023年4月6日-7日。
3.無法通過自助方式完成繳費或準考證打印的考生,可聯系學校招生就業處,或在繳費和準考證打印的規定時間內來校現場辦理。
一、考試時間與地點
1.考試時間
第一志愿考生:2023年3月11日-3月12日。
如我校在第一志愿考生錄取后未完成單招計劃,則組織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錄取考生考試,考試時間:2023年4月8日-4月9日。
2.考試地點
在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統一舉行單招考試。具體詳見《準考證》。
二、考試形式與內容
1.考試形式
考試包括“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含特長生的專項技能測試)”兩種形式。
2.考試內容
(1)文化素質測試:采取筆試,主要考核學生文化素質綜合水平。測試時間共90分鐘。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各100分,滿分300分。學校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及高中教育階段同類科目知識內容自主命題組卷。參加考試的考生為B類及D類中的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
(2)職業技能測試:采取筆試,測試時間共90分鐘,滿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思想道德素質、自然科學素質、人文綜合素質、心理素質、現代信息素養、勞動安全常識、生物醫學基礎等知識。參加考試的考生為A、B、C類考生。
(3)專項技能測試:測試內容包括專項素質、專項技術能力等,詳見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特長生招生辦法。參加考試的考生為D類考生。
(4)免文化素質測試考生:①A類及D類考生中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免文化素質測試,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之和作為文化素質測試成績;②C類考生。
(5)免職業技能測試考生:在校學習期間獲“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報考獲獎賽項對口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中獲得二等獎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計入綜合成績;獲得三等獎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的80%計入綜合成績,也可選擇參加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取得測試成績,取兩項成績的較高分數計入綜合成績。
三、考試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構成:考生綜合成績由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一定權重組成,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
2.綜合成績計算:不同類型考生的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賦予不同的權重,綜合成績保留一位小數。
(1)A、B類考生綜合成績為文化素質測試成績×6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40%
(2)C類考生綜合成績為職業技能測試成績×100%
(3)D類考生綜合成績為文化素質測試成績×30%+專項技能測試成績×70%
3.限制性標準:D類考生的專項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標準為60分,低于此標準不予錄取。
一、錄取規則
1.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自覺接受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
2.普通類考生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確定,是在我校高職單招考試結束后,先完成退役軍人及特長生等單列特殊類型招生計劃錄取,剩余計劃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按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參考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參考人數的計算公式算出各類別各專業實際錄取計劃數,保證各類別錄取率基本一致。
3.各類別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單招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錄取時,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并通知考生確認錄取資格。第一志愿考生錄取結束后若不滿額,則進行遞補錄取和調劑錄取。遇總分相同,則按文化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排序錄取,如文化成績亦相同則按語、數、外依次排序。
4.退役軍人考生按照單招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錄滿為止。進檔考生分專業時,每個專業限錄2名考生;如所報專業已錄滿,對于服從調劑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如考生不服從調劑,則退檔;剩余計劃在本類別中遞補錄取。
5.特長生錄取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按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參考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參考人數的計算公式算出各類別各專業實際錄取計劃數。根據考生單招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6.退役軍人及特長生等單列特殊類型招生計劃只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7.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不需要參加文化素質測試,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作為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沒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必須按照往屆普通高中考生的要求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并按往屆普通高中考生類別進行錄取。
8.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學校不予錄取;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列出的色盲、色弱、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學校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后,學校將組織所有新生進行健康檢查,對身體有疾病、不適宜就讀相關專業的考生,我校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進行專業調整或要求學生退學。
9.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錄取完成后若有空余計劃,則組織相關專業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錄取考生進行考試,考試要求及錄取原則與第一志愿考試一致。
二、免試錄取
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在校生,應屆畢業當年可保送至我校就讀;在校學習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一、二、 三等獎及“湖南省第一屆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可免試推薦到我校就讀,錄取到學生獲獎賽項對應的專業。(考生如需跨專業,不能享受免試政策)。
三、錄取程序
擬錄考生名單將在我校網站上公示7日,公示后如無疑議,我校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于8月中下旬和普通高考錄取新生一起發放)。
四、錄取考生要求
1.凡被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單招錄取的學生,一律不得參加2023年度統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
2.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辦理轉學,特殊情況需轉專業的,須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及《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學生轉專業管理規定》在本校當年單招專業范圍內轉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