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類,藝術、體育類招生對象
已完成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文史類、理工類、三校生文理類兼收。
聯合培養試點項目招生對象
已完成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并且與招生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同一專業大類)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
報考時間與方式
(1) 報考時間:3月7日9:00-9日17:00,逾期將不予辦理。
(2) 報考代碼:學校報考代碼為8602。
(3)考生自行登陸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高職單招報考系統”,選報學校及專業,每個考生限報1所院校,可選不超過5個專業及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在規定的網報時間內,考生可以對所報考院校及專業修改1次。
下載打印準考證
3月14日9時-17日17時,考生登陸江西旅游商貿職業學院招生考試網“招生考試系統”進行考試確認,網上簽訂考試承諾書后下載打印準考證。
若考生同時填報了不同類別(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中高職聯合培養類)的專業,以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認定考生考試專業類別,安排到相應類別的考試。
考試科目
科目一:文化素質,該科目為語文、數學合卷進行考試。
科目二:職業技能,該科目為思想道德、計算機基礎、英語合卷進行考試(藝術類、體育類、學前教育、旅游管理專業實操類除外)。
考試時間:2023年3月26日
文化素質:上午8:30-10:00
職業技能:上午10:30-12:00
考試地點
(1)報考江西旅游商貿職業學院本校的考生,考試地點設在江西旅游商貿職業學院;
(2)報考江西旅游商貿職業學院與萍鄉市職業中等專業學校聯合培養專業的考生,考試地點設在萍鄉市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考試內容
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科目考試均由學校組織專家命題、閱卷和考評。
(1)文化素質考試
語文部分:依據教育部頒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大綱語文》、江西省“三校生”高考考試大綱精神,確定考核內容,其考試內容包括語言文字運用、現代文閱讀、古代詩文閱讀、實用文閱讀、寫作五大部分。
數學部分:依據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大綱數學》、江西省“三校生”高考考試大綱要求,確定考核內容,主要考查學生進入高職學院繼續學習所具備的數學基礎知識、基本運算和一些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并考查學生運用數學的基本能力。
(2)普通類專業職業技能測試
普通類專業技能測試評價方法以中學(普高、職高、技校、中專)所學知識為基礎,考察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基礎知識、基本常識等內容,考評方式為筆試。
(3)藝術、體育類專業職業技能測試
藝術類專業技能測試項目:靜物素描。
體育類專業技能測試項目:現場模仿能力測試、90秒跳繩測試。
(4)實操類專業職業技能測試
①學前教育專業實操類專業技能測試項目:職業技能測試必考項目(兒童畫、講故事)、選考項目(三選一,歌曲演唱、鋼琴彈奏、舞蹈表演),所有項目采取線下面試。
②旅游管理專業實操類專業技能測試項目:職業技能(理論)測試+職業技能(虛擬仿真)測試,具體見《2023年旅游管理專業單招技能測試考試大綱》。
(5)聯合培養類專業職業技能測試
以中學(普高、職高、技校、中專)所學知識為基礎,考察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基礎知識、基本常識等內容,考評方式為筆試。
計分方法
考生成績由文化素質考試和技能測試成績及政策附加分項等部分組成,總分為450分(含政策附加分項)。
(1)文化素質考試滿分為150分,技能測試滿分為300分,總分為450分。
(2)政策附加分項,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相關優惠政策。具體見《江西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實施方案》(贛招委字〔2019〕25號)。
(3)成績查詢:3月29日,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考試系統查詢成績。
藝術、體育類專業技能測試項目內容和分值表
| 學院 | 專業 | 技能測試項目與分值 |
| 藝術傳媒與計算機學院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靜物素描300分 |
| 體育學院 | 社會體育 | 現場模仿能力測試150分;90秒跳繩測試150分 |
| 健身指導與管理 |
實操類專業技能測試項目內容和分值表
| 學院 | 專業 | 技能測試項目與分值 |
| 國際商務學院 | 學前教育 | 兒童畫100分;講故事100分;選考項目100分(三選一,歌曲演唱、鋼琴彈奏、舞蹈表演)。 |
| 旅游學院 | 旅游管理 | 職業技能(理論)測試,滿分250分;職業技能(虛擬仿真)測試,滿分50分。 |
錄取原則
(1)錄取過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根據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實操類的招生計劃數分類劃定最低錄取分數后,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如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技能測試成績高的考生。
(2)考生考試總成績達到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就讀意愿,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就讀意愿的,視為自行放棄預錄取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且考試總分數未達到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的,江西旅游商貿職業學院將不予錄取。
確認就讀
4月1日9時-4月3日12時,考試總成績達到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的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考試系統完成就讀意愿確認工作,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就讀意愿確認的,視為自行放棄錄取資格。
錄取名單公示
經江西旅游商貿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并報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審批后的正式錄取名單,將于2023年4月12日在學校招生考試信息網通知公告進行公示。
錄取通知書發放
江西旅游商貿職業學院根據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的審批結果,待正式錄取名單公示期結束,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預計在4月下旬)。
錄取說明
(1)通過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與參加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以及學校招生章程中對身體條件的具體規定,參加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縣(區)招考辦統一組織的高考體檢,學校在錄取后可根據考生高考體檢及新生入校后復檢的結論,對涉及限報的考生調整錄取專業甚至進行退學、休學等處理。
(3)考生經江西旅游商貿職業學院高職單招錄取后,不再具有參加統一高考及錄取資格,也不能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