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具有本市戶籍或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且具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可到高考報名所在區招辦或居住證所在區招辦,申請報考高職分類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考試。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關要求執行。
考試科目: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文化素質成績使用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9個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以績點方式進行換算,計入錄取總分;職業技能考試科目為技術和綜合能力,實行全市統一考試。技術和綜合能力各科目以市高招辦組編的考試說明為依據。各科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考生必須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內答題,在試題卷上或草稿紙上答題無效。客觀題須使用2B鉛筆填涂答案,主觀題須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職業技能考試方式: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每科試卷滿分為200分。考試時長:技術為120分鐘、綜合能力為90分鐘。
考試時間:“技術”和“綜合能力”均實行全市統一考試。考試時間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為準。
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在天津市招生委員會的指導下,依法自主負責新生錄取工作,錄取按照高職提前批次、高職普通批次順序進行,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市高招辦根據全市考生文化素質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 9 個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以績點方式進行換算,單科成績按照合格等第計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計分)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以及招生計劃數,劃定批次錄取控制分數范圍。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排隊,并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相同科類且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將按照技術、綜合能力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對享受照顧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天津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擬報考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且符合退役士兵免試文化素質考試條件的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面試或技能測試,具體要求將通過學院招生網另行發布。
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各招生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各專業招生沒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藝術(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使用天津市普通高考或高職分類考試招生藝術類美術類專業市級統考成績(以下簡稱“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在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考試總成績為依據,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關于錄取專業對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對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1.學費:普通類專業5000元/生·年,特殊類專業55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生·年;2.住宿費:8人間800元/生·年,6人間1000元/生·年。如遇調整,以天津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為準。
凡參加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被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錄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報名參加考試,只能報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層歡院梭和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高職院校同時錄取,教育主管部門在進行電子學籍注冊時,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層歡錄取資格,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錄取資格將予注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