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參加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并取得考生號的考生均可報考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
1、普通高中畢業生:可填報3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志愿。
2、中職畢業生:可填報3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志愿。
退役軍人考生應于4月10日9:00至16:00攜帶資格審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前往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行政樓104室進行現場資格審核。未按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審核的退役軍人考生,不作為退役士兵專項計劃錄取。資格審核材料包含身份證、退役士兵證明。
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測試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統一劃定合格線。文化素質測試達線考生可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其中普通高中畢業生、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歷及以上的社會人員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中職學校、中等技工學校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參加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
1、面向普通高中計劃: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遵循“志愿優先”原則,即根據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按照考生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則根據第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依此類推,進行后續專業志愿錄取。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填報專業服從志愿,則由學校調劑到有空余計劃的專業,若未填報專業服從志愿,則不予錄取。錄取時,若考生入學測試成績相同,則按照入學測試成績中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依然相同,則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即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等級)依次錄取。
2、面向中職計劃: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遵循“志愿優先”原則,按專業分別錄取。按照考生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取時,若入學測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入學測試成績中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技術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退役軍人計劃:實行計劃單列、單獨錄取,做到志愿優先、專業優先、應錄盡錄。革命老區建檔立卡專項計劃實行單設批次、單獨錄取,志愿優先、專業優先、應錄盡錄。已被專項計劃預錄取的考生不再進入其他類別錄取環節。
4、技能拔尖人才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報考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與獲獎賽項相同或相近專業且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的考生,經資格審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試入學。
(1)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世界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國家級一類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
(2)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世界技能大賽安徽省選拔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或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符合條件的考生填寫《免試申請表》,并附相關材料(獲獎證書、高級工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獲勞動模范或先進個人稱號等文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于4月27日9:00至16:00提交至我校學生處(行政樓104室)用于資格審核,具體流程請登錄我校官網查閱。審核通過后可免職業技能考試,考生文化課應合格,經學校考核公示后予以錄取。考生可在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公告通知中下載《免試申請表》。
計劃調整原則
錄取過程中,在不突破招生總計劃和確保公平公正的基礎上,結合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辦學條件、生源報考情況,對專業間計劃或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面向中職畢業生間計劃作相應調整。
(一)獎貸助補免政策: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學生與普通高考學生享同等獎貸助補免政策。
(二)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應符合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特別提示:由于我校招生專業特點,不招收色盲、色弱及肢殘的考生;“輸配電工程技術”專業,只招收男生。
(三)學費標準:按照皖發改價費函〔2021〕113號核準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徽省財政廳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住宿費按照教計〔2006〕15號規定的標準執行,6人間以下(含6人),800元/生·學年。
(四)學籍管理: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學生按規定時間辦理入學手續后,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學校相關規定注冊學籍,做好學籍管理工作。
(五)畢業證書: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學生完成學業經考核合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