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完成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并取得考生號的考生均可報考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普通高中畢業生可填報2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志愿,中職畢業生可填報2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志愿。
1、在安徽省教育廳指導下,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規范分類考試招生改革試點的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序。
2、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的錄取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遵循“志愿優先”原則,即根據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則根據第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填報專業服從志愿,則由學校調劑到有空余計劃的專業。
3、錄取時,若考生總成績相同,依次按以下原則劃定:
普通高中畢業生:依次按照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排序,依次錄取;若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相同,以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排序;若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及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均相同,以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錄取。
中職畢業生:依次按照職業技能測試中“專業能力”“技術技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若職業技能測試中“專業能力”“技術技能”成績相同,以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排序。
1、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學生與普通高考學生享同等獎貸助補免政策。
2、應符合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3、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文件執行。住宿費標準:八人間公寓每生600元/學年;六人間公寓每生800元/學年。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徽省財政廳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4、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學生按規定時間辦理入學手續后,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學校相關規定注冊學籍,做好學籍管理工作。
5、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學生完成學業經考核合格,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