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參加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并取得考生號的考生均可報考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分類考試招生。普通高中畢業生可填報5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中職畢業生可填報5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
退役軍人提交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役軍人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提交的時間、方式:4月21日前,將資格審核材料原件以圖片形式發送至指定郵箱(郵件名或主題統一填寫“姓名+本人身份證號”)。
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測試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文化素質測試合格者,普通高中畢業生、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及以上的社會人員參加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中職學校、中等技工學校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參加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
1、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遵循“分數優先”原則,即根據考生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填報專業服從志愿,則由學校調劑到有空余計劃的專業,若未填報專業服從志愿,則不予錄取。錄取時,若考生入學測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職業技能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退役士兵計劃實行計劃單列、單獨錄取,做到志愿優先、專業優先、應錄盡錄。
3、技能拔尖人才錄取辦法。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報考本校與獲獎賽項相同或相近專業【且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的考生,經資格審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試入學。
(1)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世界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國家級一類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職學校、中等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
(2)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世界技能大賽安徽省選拔賽一等獎的中職學校、中等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或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學校畢業生。
(一)獎貸助補免政策: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學生與普通高考學生享同等獎貸助補免政策。
(二)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應符合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三)學費標準:按照安徽省發改委收費處備案并獲批后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備案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四)學籍管理: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學生按規定時間辦理入學手續后,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學校相關規定注冊學籍,做好學籍管理工作。
(五)畢業證書: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學生完成學業經考核合格,頒發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