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新能源科技職業學院創辦于1995年,是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校位于風景秀麗的“國家園林城市”、“國家新能源科技示范城”江西省新余市,校園占地面積800余畝,校舍建筑面積28.19萬平方米,館藏圖書94.33萬冊,電子圖書50萬冊。學校現有10個二級學院(部):光伏材料學院、光伏發電學院、機電工程學院、光伏建筑與設計學院、經濟管理學院、護理學院、人文教育學院、公共教學部、思政教學部、實訓教學部。
已完成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均可報考江西新能源科技職業學院單招。尚未完成高考報名的,可于3月1-3日到戶籍或畢業學校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辦理補報名手續。
3月7日9:00—9日17:00期間,考生自行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高職單招報考系統”,簽訂《江西省2023年高職單招考生誠信報考承諾書》(見附件1,承諾高職單招錄取后不再參加2023年6月舉行的統一高考),每個考生限報1所高校,可選不超過5個專業及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在規定的網報時間內,考生可以對所報考院校及專業修改1次。
江西新能源科技職業學院高職單招錄取嚴格執行省教育廳下達各校的單招計劃和單招專業,不得違規突破。考生在錄取后不得退錄。
通過江西新能源科技職業學院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與參加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縣(區)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的高考體檢。新生入校后,高校可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以及學校招生章程中對身體條件的具體規定,對高考體檢或新生入學復檢結論涉及限報的單招考生可進行調整專業以及退學、休學等處理。
考生經江西新能源科技職業學院高職單招錄取后,不再具有參加統一高考及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