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參加全省高考報名的2013年(含)以后畢業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且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可領取高中畢業證書。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須經貴州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辦公室認定。
(二)參加全省高考報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
(三)貴州戶籍退役軍人和我省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
(四)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均符合《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的考生。
(一)對所有考生均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文化素質(綜合)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二)退役軍人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三)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四)對所有分類考試招生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貴州電子科技職業學院根據具體情況調劑錄取。
(五)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試院的領導下,由貴州電子科技職業學院組織錄取,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公示。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質、培養模式、畢業證書發放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相同。
(六)對在校期間獲教育部牽頭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教育廳牽頭舉辦的貴州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中職生可免試報讀我院相同或相近專業。
貴州電子科技職業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3年全國高考,未被錄取的中職畢業生如需參加全國高考的須于2023年4月25日至4月27日到各市(州)原報名點進行文史(理工)類別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