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個考生可以填報20個專業志愿,專業順序建議按照個人的興趣排列。考生可根據自身類別,按以下方法填報志愿,能夠使自己被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錄取的幾率最大化!
1.面向高中類:考生前8個志愿全部填報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的不同招生專業,冷門熱門專業合理搭配;
2.面向中職類:考生從第1志愿起填報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該中職類別的全部招生專業(最多的類別專業數為6個);
3.面向退役軍人:考生在第1志愿填報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唯一的招生專業(建筑消防技術)即可。
(一)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參加2023年福建省高職分類考試的錄取,錄取工作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原則組織實施,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二)各批次錄取分別先組織實施常規志愿錄取。中職學校類考生高職(專科)批次常規志愿錄取前先進行獲得免試資格考生的錄取,再進行高職(專科)批次常規志愿錄取。常規志愿錄取結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組織考生填報征求志愿并錄取。征求志愿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不再組織征求志愿錄取。
(三)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則上均按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根據我省招生政策和學校招生章程規定的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錄取。被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2023年普通高考。
(四)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錄取照顧政策同等優先進行排序,中職學校類考生再按專業基礎知識、職業技能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特殊群體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則認可錄取系統的投檔結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專業投檔人數超過計劃數,超過部分一并錄取。
(五)2023屆中職學校類考生和普通高中類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錄取的參考。
(六)享受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應參加相應批次的志愿填報和錄取。對于已參加報名并取得考生號,在錄取照顧資格申報時間結束后至6月30日前才獲得相關大賽錄取照顧資格的未被錄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按規定補錄取,其他考生不再調整錄取。
(七)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
(八)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