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閩北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委會和省教育廳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原則組織實施。閩北職業技術學院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工作原則,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法招生。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標準,擇優錄取的原則,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2.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則上均按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閩北職業技術學院根據福建省招生政策規定的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錄取。
3.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錄取照顧政策同等優先進行排序,中職學校類考生再按專業基礎知識、職業技能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則認可錄取系統的投檔結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專業投檔人數超過計劃數,超過部分一并錄取。
4.2023屆中職學校類考生和普通高中類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錄取的參考。
5.閩北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嚴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文件精神安排錄取的各項工作。
閩北職業技術學院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軟件技術專業按閩價〔2004〕費16號文和閩價費〔2012〕356號文,學費標準每學年9000元,其它專業按閩價〔2000〕費245號文,學費標準每學年6000元;住宿收費按閩價費〔2012〕567號文件執行,所有的學生公寓均已安裝空調,收費標準(含空調費用)為:八人間650元/學年/生、六人間970元/學年/生、四人間1300元/學年/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