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廈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堅決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
(2)面向高中生招生的專科各專業錄取原則:按省招委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執行。
(3)根據教育廳關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的改革精神,凡報考廈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面向中職生招生專科各專業(除音樂類、美術類外)的考生,其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下同)應達到省定的專科保底線,且必須參加招生院校聯合組織實施的職業技能測試。
(4)錄取時,廈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面向中職生招生的專科各專業均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占綜合分的比例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分的比例按省教育廳規定執行。綜合分相同時,依次按照考生專業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中職生須選擇填報與報考類別相對于的院校專業志愿。
(5)廈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2023年福建省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辦法》執行。
(6)廈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執行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的錄取照顧政策。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
(7)廈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文件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