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報名參加廣西2023年普通高考,具有區內外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中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以下簡稱中職學校)畢業證的考生,屬于區內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除技工學校外的二年級在校生(需有中職學校相應學籍),且符合《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我區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辦〔2022〕73號)中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
1.申報廣西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須參加廣西公辦高職高專招生聯盟統一組織的聯合測試并取得相應成績。
2.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聯合測試總成績(含附加分)低于我校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錄取,廣西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于5月4日前在學校官網公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3.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考生分數排位規則為: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附加分)—文化基礎測試成績—附加分—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英語科成績。即按照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位錄取;如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附加分)相同,則比較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語、數、英3門成績之和),成績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語、數、英3門成績之和)相同,則比較附加分,分高者排在前面;如附加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數、英3門單科成績,單科成績高者排在前面。以上排序均相同且專業志愿相同時,參考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4.按照聯合測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中2+3直升單列計劃錄取的考生須是在經中職學校、我校及教育廳同意蓋章備案的《2021年廣西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新生簡明登記表》內的考生,按照聯合測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5.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將填報了廣西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志愿且有相應院校備案成績的考生進行投檔,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依次進行二、三、四志愿投檔錄取。每輪投檔后,廣西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可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和考生志愿,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進行專業計劃調整,以盡量滿足考生專業志愿。
6.廣西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按順序及招生計劃依次分配專業,先檢錄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再檢錄低分考生的專業志愿,直至錄滿招生計劃。若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如果考生所填報的10個專業志愿都已錄滿則進行調劑專業錄取或退檔。
7.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若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且有剩余計劃,則可調劑至其他未錄滿專業;若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或無符合條件的調劑專業,則按退檔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