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報名參加廣西2023年普通高考,具有區內外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中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以下簡稱中職學校)畢業證的考生,屬于區內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除技工學校外的二年級在校生(需有中職學校相應學籍),且符合《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我區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辦〔2022〕73號)中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
1.申報北海職業學院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須參加廣西公辦高職高專招生聯盟統一組織的聯合測試并取得相應成績。沒有參加聯合測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考生分數排序規則為: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附加分)— 文化基礎測試成績 — 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 語文科成績 — 數學科成績 — 英語科成績。即按照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如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附加分)相同,則比較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語、數、英3門成績之和),成績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語、數、英3門成績之和)相同,則比較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分高者排在前面;如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數、英3門單科成績,單科成績高者排在前面。
3.北海職業學院高職對口中職招生的“2+3”直升計劃僅針對與北海職業學院簽訂合作辦學協議的中職學校二年級考生,錄取排序規則參照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考生分數排序規則執行。
4.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將填報了北海職業學院志愿且有相應院校備案成績的考生進行投檔,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依次進行二、三、四志愿投檔錄取。每輪投檔后,北海職業學院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按計劃錄取。
5.北海職業學院對口招生的錄取原則為:北海職業學院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考生分數排序規則由高到低錄取,直至完成招生計劃為止。若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如果考生所填報的10個專業志愿都已錄滿則進入調劑專業或退檔程序。
6.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若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且有剩余計劃,則可調劑至其他未錄滿專業;若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高職對口中職招生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教育部規定,高職對口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按照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委員會辦公室文件精神,已被高職對口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或其他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廣西2023年普通高考統考或其他分類考試招生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