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報名參加廣西2023年普通高考,且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符合《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我區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辦〔2022〕73號)中高職院校高職單招、退役軍人高職單招報名條件的考生。
高職單招普通批:
1.申報梧州職業學院高職單招的考生必須參加廣西公辦高職高專招生聯盟統一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且取得相應成績。沒有參加聯合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為100分(含10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錄取。
2.考生分數排序規則為: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附加分)— 文化素質成績 — 附加分 — 語文科學考成績 — 數學科學考成績 — 英語科學考成績。即按照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附加分)相同,則比較文化素質成績(語、數、英3門成績之和),成績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素質成績(語、數、英3門成績之和)相同,則比較附加分,分高者排在前面;如附加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數、英3門單科成績,單科成績高者排在前面。以上排序均相同且專業志愿相同時,參考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3.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將填報了我院志愿且有相應院校備案成績的考生進行投檔,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依次進行二、三、四志愿投檔錄取。每輪投檔后,我院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按計劃錄取。
4.梧州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的錄取原則為:第一專業志愿專業清;第二專業志愿到第十專業志愿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①對已經投檔的考生,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錄取;②未被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的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從第二專業志愿開始按順序及計劃依次分配專業,若第二專業志愿計劃已錄滿,則考慮第三專業志愿,仍不能滿足的則考慮第四專業志愿,依此類推。如果考生所填報的10個專業志愿都已錄滿則進行調劑專業錄取或退檔。
5.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若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且有剩余計劃,則可調劑至其他未錄滿專業;若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退役軍人單招批:
1.申報梧州職業學院退役軍人單招的考生必須參加廣西公辦高職高專招生聯盟統一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且取得相應成績。沒有參加聯合測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考生分數排序規則為:聯合測試總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附加分)— 文化素質成績— 語文科學考成績 — 數學科學考成績 — 英語科學考成績。即按照聯合測試總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聯合測試總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附加分)相同,則比較文化素質成績(語、數、英3門成績之和),成績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素質成績(語、數、英3門成績之和)相同,則比較附加分,分高者排在前面;如附加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數、英3門單科成績,單科成績高者排在前面。以上排序均相同且專業志愿相同時,參考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文化素質成績僅用于排序。
3.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將填報了我院志愿且有相應院校備案成績的考生進行投檔,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依次進行二、三、四志愿投檔錄取。每輪投檔后,梧州職業學院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按計劃錄取。
4.梧州職業學院高職單招的錄取原則為:第一專業志愿專業清;第二專業志愿到第十專業志愿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①對已經投檔的考生,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錄取;②未被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的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從第二專業志愿開始按順序及計劃依次分配專業,若第二專業志愿計劃已錄滿,則考慮第三專業志愿,仍不能滿足的則考慮第四專業志愿,依此類推。如果考生所填報的10個專業志愿都已錄滿則進行調劑專業錄取或退檔。
5.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若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且有剩余計劃,則可調劑至其他未錄滿專業;若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高職單招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教育部規定,單獨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按照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委員會辦公室文件精神,已被梧州職業學院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或其他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廣西2023年普通高考統考或其他分類考試招生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