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2023年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取得準考證號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烏魯木齊職業大學單獨招生。
在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和烏魯木齊職業大學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紀委的全程參與下,按照錄取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1.烏魯木齊職業大學依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時先總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志愿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考生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數學、英語;理工類:數學、語文、英語。
2.考生錄取總分不得低于180分,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過程存在舞弊情況的不予錄取并上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對服從專業調劑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將由學校調劑錄取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的,則做退檔處理。
3.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必須在校考面試中合格,沒有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該專業。
4.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標準要求。
高職單獨招生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仍可參加普通高考。報考烏魯木齊職業大學高職單獨招生的考生統一參加普通高考體檢,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