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2023年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取得準考證號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獨招生。
錄取原則
單獨招生錄取工作在兵團教育局、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指導、監督下,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錄取程序
(1)根據“文化素質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總分”(文化素質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總分為 600 分),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考生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數學、英語;理工類:數學、語文、英語。如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校按照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按相關規定作退檔處理。
(2)綜合素質評價缺考者,不予錄取。
(3)考生總分低于180分者,不予錄取。
(4)各專業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高職單獨招生(含直升專)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仍可參加普通高考。報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獨招生的考生統一參加普通高考體檢,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