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2023年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取得準考證號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高職單獨招生。
依據《關于做好自治區2023年普通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錄取規則對報考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考生進行擇優錄取。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錄取分數及排序規則
文化素質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總分為600分,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錄取考生分數不得低于180分。不限制考生單科分數。
分數排序規則。考生總分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
考生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
文史類:語文、數學、英語;
理工類:數學、語文、英語。
單列類(選考外語)考生,可兼報普通類招生計劃;單列類(選考民族語文)考生只能填報相應的計劃類型院校。
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按自治區物價局規定標準收取學費。如有變化以2023年國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相關文件為準。
學費:理工類3300元/學年;文史類2900元/學年;外語類3500元/學年;藝術類5500元/學年;體育類3100元/學年。文理兼的專業按照理工類收費。
教材費:教材費500元/學年,每學年預交,畢業結算時多退少補。
住宿費:住宿標準600元/生·年,8人間。
2023年高職單獨招生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錄取。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確認擬錄取考生各項信息無誤后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未被錄取的考生,仍可參加普通高考。報考高職單獨招生的考生統一參加普通高考體檢,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單獨招生考生不得申請轉學、調整專業,學籍注冊及畢業證發放按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及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