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2023年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取得準考證號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吐魯番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
(一)錄取分數及排序規則
文化素質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總分為600分,招生院校錄取考生分數不得低于180分。
分數排序規則。考生總分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
考生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數學、英語;理工類:數學、語文、英語。
單列類(選考外語)考生,可兼報普通類招生計劃;單列類(選考民族語文)考生只能填報相應的計劃類型院校。
(二)錄取規則
按照吐魯番職業技術學院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擇優錄取。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院校根據錄取規則確定,并負責對報考本校但未被錄取考生的退檔原因做出解釋,不得超計劃錄取。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監督院校執行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招生政策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高職單招(含直升專)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仍可參加普通高考。報考吐魯番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的考生統一參加普通高考體檢,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