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在校期間無違紀處分(已撤銷違紀處分的考生允許報考)。
2.已經辦理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高職單獨招生考試報名手續并取得報名號的高中(中職)畢業生。單獨招生考生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合格。
3.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4.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只參加該專業的綜合測評。考生根據各專業限定的招生對象進行報考。
5.報考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的考生,身體須符合下列要求:
(1)女性身高160-172cm,男性身高170-185cm,五官端正、膚色正常、體態勻稱;
(2)無色盲、斜視及眼科慢性、復發性疾病;
(3)聽力不低于5米;
(4)面部和四肢無明顯疤痕,無面部痤瘡和難以治愈的皮膚病;深蹲無障礙;
(5)無精神病史,無影響身體功能的慢性疾病;
(6)口齒清楚,無口臭,無腋臭。
6.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身體須符合下列要求:
(1)女性身高163-175cm,男性身高174-185cm,面容姣好,體態勻稱;
(2)視力要求裸眼或矯正遠視力0.5(C字表)以上;凡任一眼裸眼遠視力低于以上標準的,戴眼鏡參檢;
(3)無色盲、色弱、斜視及眼科慢性、復發性疾病;
(4)聽力不低于5米,且無影響耳壓功能的疾病;
(5)身體任何部位不能有紋身,面部和四肢無明顯疤痕、無面部痤瘡和難以治愈的皮膚病;
(6)無精神病史,無影響功能和身體的慢性疾病;
(7)口齒清楚,無口臭,無腋臭。
7.報考表演藝術專業的考生,身體須符合下列要求:
(1)女性身高163cm及以上,男性身高174cm及以上,符合時裝模特基本條件和素質;
(2)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面部無疤痕、無痤瘡、無難以治愈的皮膚病。
報考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空中乘務、表演藝術專業的考生本人需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參加身體初檢,身體初檢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選拔環節;報考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專業的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參加初試,初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下一步選拔環節。
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按照各專業考生的提前招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按招生計劃人數100%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招生計劃數20人及以上的按計劃數100%確定備錄取名單,招生計劃數19人及以下的按計劃數200%確定備錄取名單。
普高招生考生:若最低分考生出現同分,則優先錄取綜合測評成績優良的考生。若綜合測評成績也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的次序優先錄取高中學考折算分高的考生,若再出現同分則優先錄取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優良的考生;
單獨招生考生:若最低分考生出現同分,則優先錄取綜合測評成績優良的考生,若綜合測評成績也相同,空中乘務、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表演藝術專業則按照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優先錄取成績優良的考生,若再出現同分則優先錄取高中階段具備專業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專業則按照學校初試成績優先錄取成績優良的考生,若再出現同分,則按照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優先錄取成績優良的考生,若再出現同分則優先錄取高中階段具備專業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
如參加某一專業綜合測評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照實際參加該專業綜合測評人數的90%(小數按四舍五入計算)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不再設置備錄。
1.各專業的考生參照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在當地可承擔高考體檢工作的醫院自行完成體檢工作。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體檢結果不適宜擬錄取專業學習的考生應在綜合測評前主動提交書面申請放棄錄取資格。
2.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空中乘務專業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報考這兩個專業的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可承擔高考體檢工作的醫院的肝功能正常證明。部分服務性企業和航空公司的部分崗位可能會對員工乙肝表面抗原有要求,請考生在報考時慎重考慮。
3.空中乘務、表演藝術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報考此專業的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可承擔高考體檢工作的醫院的證明。
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
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以英語為主要外語語種培養學生。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