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符合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者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并已辦理當年高考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
(二)身體條件滿足專業要求的高中畢業生。
(三)報考空中乘務專業還應滿足以下報考要求:
1.身高要求:凈身高女生162cm-173cm,男生172cm-183cm。
2.視力要求:雙眼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不低于4.8,無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X"型腿、"O"型腿;皮膚無紋身,無明顯胎記,外露皮膚無明顯疤痕;聽力正常。
4.無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無各類傳染疾病。
(四)報考室內藝術設計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一)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招生紀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報考空中乘務、室內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還需保證身體條件符合相關專業報考要求。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根據考生總分,各專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按計劃數與擬錄取數1:1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按計劃數與備錄取數1:5確定備錄取考生名單(遇該專業備錄人數不足計劃數的5倍時,則按實際人數確定備錄名單)。
(四)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和備錄取考生名單報送至浙江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上進行雙向選擇。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
(五)總分相同,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按照下列規則確定"擬錄取"和"備錄取"名單。
1.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學考折算成績優先排序錄取。若上述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按學考語文、數學、外語和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排序。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優先排序錄取。
若再出現同分,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六)其他說明
1.如參加該專業綜合測評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照實際參加該專業綜合測評人數的90%錄取(出現小數時四舍五入取整),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2.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各專業開設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3.如遇重大突發情況,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