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辦理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的高中(中職)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3.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藝術類除外)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合格。
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高職提前招生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學校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能滿足專業要求;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根據考生成績的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按各專業計劃數1:3確定“擬錄取”、“備錄取”考生名單,其中前100%的考生確定為“擬錄取”名單,順延200%的考生為“備錄取”名單。
當考生總分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職業適應性測試、學考10門科目折算總分、學考單科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學考單科折算成績順序排列:語文、數學、外語、技術、物理、地理、思想政治、歷史、化學、生物;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依次按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職業技能理論考試成績(藝術類科目為色彩)、文化素質測試總分、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若仍相同,根據考生普高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錄取結果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各專業實際參加綜合測評考生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則按實際參加綜合測評考生90%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小數點四舍五入計算),無備錄取考生。
凡被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年的普通高考及單獨考試招生。未被錄取的則可參加普通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不影響正常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