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普通高中考生:具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高中學考成績等級不作要求。
2.單獨考試考生:具有2023年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資格,且有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有效成績(含職業技能理論、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
3.考生須參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專業身體條件、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要求。報考時尚表演與傳播專業的考生,要求無色盲,男生身高180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5CM及以上。
4.所有考生僅限報一個專業。
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根據分數優先、結合志愿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錄取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按1:1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按1:3比例確定“備錄取考生”。學校一輪錄取結束后,不足計劃根據備錄順序遞補。
若考生錄取總分相同時,普通高中考生以素質特長測評成績、學考換算成績、職業素養機試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以上成績仍相同,普通高中考生以學考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十門科目等級換算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以上成績再相同,普通高中考生以學考 “語文 + 數學兩門科目換算成績之和”、“語文 + 外語兩門科目換算成績之和”、“語文 + 數學 + 外語三門科目換算成績之和”順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單獨考試考生則以素質特長測評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換算成績、文化素質機試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同等條件下,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成績優良的,按課程學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報考音樂表演、表演藝術、時尚表演與傳播(普通高中)的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須達到滿分的60%(含),未達到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若某專業招生計劃數多于實際參考人數時,則該專業按實際參考人數的85%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小數點四舍五入計算),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學生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復檢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學處理。
未按規定參加全部綜合素質測試項目的考生不予錄取(素質特長測評項目除外)。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