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夏理工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由學校主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招生工作,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依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等職業教育分類招生考試改革實施方案(修訂)》及《寧夏回族自治區本科高校面向中職畢業生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有關規定,按照“公平公正、綜合考察、擇優錄取”的方針,按照寧夏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投檔比例調檔,根據志愿優先的原則分專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同一專業在投檔總成績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素質成績高的考生,總分相同則按照單科順序及成績排序,單科順序為數學、英語、語文、職業技能。對符合規定的加分或降分考生,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免試錄取: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可申請學院免試錄取。經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核實并在教育廳門戶網站公示后,由學校單獨組織綜合考察后擇優錄取。
寧夏理工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體檢標準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寧夏理工學院分類考試錄取考生入校后原則上單獨設班培養,不得轉專業。分類考試錄取考生其它費用與寧夏理工學院2023年其他招生形式錄取的考生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