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具有省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應往屆畢業生可參加2023年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大學分類考試招生綜合評價錄取。
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大學普通高中生綜合評價錄取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
1.文化素質。文化素質以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準。
2.職業技能。待學生報到入學后,由招生學校根據現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結合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企業訂單培養協議等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需求,按照學生的特長和意愿,由學校、企業組織職業適應性測試。
1.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大學對于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錄取,即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排定的位次,結合考生專業志愿,擇優安排專業錄取。
2.普通高中生綜合評價按照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組成排序成績錄取,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A、B、C、D分別賦分為4分、3分、2分、1分,再將考試中涉及的除信息技術外9門課程的等級賦分之和生成邏輯投檔排序成績,當排序成績相同時,按語文、數學、英語單科順序及單科原始成績高低排序。學校最低投檔線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學校調整計劃完成錄取。
3.錄取過程中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仍不滿足則按其第三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依次類推。若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調劑者,可錄取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予以退檔。
4.錄取過程中,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對生源比較充足的熱門專業,根據生源情況,在適當調整增加招生計劃的同時,并提出最低錄取分數線。
5.已被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大學普通高中生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6.已被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大學普通高中生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享受全國普通高考錄取同等待遇。
按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執行。
根據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高職(專科)生學費收費標準為:4500元/人?學年,住宿費800元/人?學年。在新生入學時如有新的收費標準,則按照物價部門的最新批復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