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具有省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應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考平涼職業技術學院綜合評價。
平涼職業技術學院綜合評價錄取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具體如下:
(一)文化素質
文化素質以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準。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A、B、C、D分別賦分為4分、3分、2分、1分。
(二)職業技能
待學生報到入學后,由平涼職業技術學院根據現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結合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企業訂單培養協議等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需求,按照學生的特長和意愿,由學院、企業組織職業適應性測試。
1.平涼職業技術學院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由學院組織實施。
2.平涼職業技術學院綜合評價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仍不滿足則按其第三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依次類推。若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調劑者,可錄取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予以退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