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陽文化旅游職業學院是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洛陽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院一期占地面積299.34畝,總建筑面積902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816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8607平方米,主要包含教學樓、實訓樓、圖書館、宿舍樓、餐廳、體育場等設施,基本滿足當前辦學需求。
洛陽文化旅游職業學院2023年單獨招生計劃為1000人。
| 專業名稱 | 2023年擬單招人數 | 專業類 | 專業大類 | 學制(年) |
| 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 | 45 | 旅游類 | 旅游大類 | 3 |
| 陶瓷設計與工藝 | 50 | 藝術設計類 | 文化藝術大類 | 3 |
| 表演藝術 | 200 | 表演藝術類 | 文化藝術大類 | 3 |
| 文化創意與策劃 | 205 | 文化服務類 | 文化藝術大類 | 3 |
| 健身指導與管理 | 80 | 體育類 | 教育與體育大類 | 3 |
| 軟件技術 | 100 | 計算機類 | 電子與信息大類 | 3 |
| 大數據技術 | 80 | 計算機類 | 電子與信息大類 | 3 |
| 旅游管理 | 20 | 旅游類 | 旅游大類 | 3 |
| 導游 | 10 | 旅游類 | 旅游大類 | 3 |
| 視覺傳達設計 | 80 | 藝術設計類 | 文化藝術大類 | 3 |
| 音樂表演 | 100 | 表演藝術類 | 文化藝術大類 | 3 |
| 舞蹈表演 | 30 | 表演藝術類 | 文化藝術大類 | 3 |
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洛陽文化旅游職業學院正式學籍的單獨招生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者,頒發經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洛陽文化旅游職業學院”。
已通過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和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均可報考洛陽文化旅游職業學院單獨招生。
1.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組織錄取。考生被洛陽文化旅游職業學院單獨招生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2.洛陽文化旅游職業學院單獨招生錄取批次為專科批次。
3.專業錄取規則:參加洛陽文化旅游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根據科目總成績,按總分從高到低和專業志愿填報的順序擇優錄取。所報專業錄取滿額的,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內按照第一志愿大類調劑錄取。成績相同的高中畢業考生按照語文、數學順序比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先按照語文成績等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語文成績等級相同按照數學成績等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仍相等按照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外語、政治、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以此類推。以上單科成績等級均相同者,按綜合素質評價、考生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誠信 記錄、考生獲獎情況擇優錄取。成績相同的中職畢業生和社會考生(含退役士 兵),優先錄取退役士兵,其他按綜合素質評價、考生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誠 信記錄、考生獲獎情況、考生持有職業資格證書情況擇優錄取。
洛陽文化旅游職業學院各專業學費標準嚴格按照河南省發改委批準的標準執行,具體如下:普通文科類專業3700元/年、理工類專業4200元/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
洛陽文化旅游職業學院住宿費標準擬定為100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