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考廣東財貿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生“依學考成績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2〕6號)規定的有關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參加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及2023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美術類普通高中考生須同時參加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對應專業的術科統一考試。
報考廣東財貿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生“3+證書”考試招生的中職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2〕6號)規定的有關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參加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及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且取得擬報考專業要求的專業技能證書。
廣東財貿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生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相應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在達到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有關錄取要求,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依學考成績招生”、“3+證書”考試招生等招生錄取原則,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條件下,依據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關錄取規則進行分類擇優錄取。
廣東財貿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生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依學考錄取”錄取規則
廣東財貿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生“依學考成績招生”分普通類、美術類進行錄取。普通類根據考生投檔學考成績總分排位情況、美術類根據考生投檔合成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錄取投檔總分排在后面的考生。考生投檔(合成)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3+證書”考試招生錄取規則
廣東財貿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生“3+證書”考試招生根據考生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前面的考生,再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中職階段就讀專業相關性較高的考生。
廣東財貿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生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達到有關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普通類專業學費 525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 10000元/生·學年;學前教育專業10000元/生·學年,其他類專業學費6410元/生·學年;住宿費700-1400元/生·學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