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廣東理工職業學院現代學徒制自主招生報考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2〕6號)普通高考報名條件規定,并取得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號。
(二)招生對象為應、往屆高中、中職(含中專、職中、技校,下同)畢業生,學校對中職考生中職階段就讀專業及職業資格證書均不做要求。
(三)考生應為試點招生專業合作企業的在職員工。考生應在錄取前與合作企業簽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且有效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應涵蓋錄取學生學習期間。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高校在校生、2023年被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轉段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現代學徒制試點招生錄取。
(一)廣東理工職業學院現代學徒制自主招生根據考生考核總分劃定各專業最低分數線。原則上,擬錄取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不得低于“文化素質”測試滿分值的4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不得低于“職業技能”測試滿分值的40%。
(二)考生考核總分為“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技能”成績,所有考生均按照考核總分參加排位錄取。
(三)根據考生考核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進行預錄取,錄滿計劃為止。考生考核總分相同時,按“職業技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四)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核的考核成績及擬錄取名單,在廣東理工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3天,并上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五)已報考夏季高考并被廣東理工職業學院現代學徒制試點招生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夏季高考本科層次院校的錄取,但不能參加夏季高考專科層次院校的招生錄取。廣東理工職業學院現代學徒制試點招生錄取考生參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錄取后,取消現代學徒制試點招生錄取資格,廣東理工職業學院不接受在夏季高考中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報到注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