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考廣東行政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生“依學考成績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規定的有關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參加廣東省 2023 年普通高考報名及 2023 年 1 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英語 3 門科目考試。藝術類(含美術類)普通高中考生須同時參加 2023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對應專業的術科統一考試。
報考廣東行政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生“3+證書”考試招生的中職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規定的有關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參加廣東省 2023 年普通高考報名及廣東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且取得擬報考專業要求的專業技能證書。
廣東行政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生按照“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原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以考生相應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制定“依學考成績招生”、“3+證書”考試招生等招生錄取原則,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條件下,依據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關錄取規則進行分類擇優錄取招生錄取規則。
廣東行政職業學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依學考錄取”錄取規則
廣東行政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生“依學考成績招生”分普通類、藝術類進行錄取。普通類根據考生投檔學考成績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藝術類根據考生投檔合成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按考生投檔(合成)總分從高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投檔(合成)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3+證書”考試招生錄取規則
廣東行政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生“3+證書”考試招生根據考生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中職階段就讀專業相關性較高的考生。
廣東行政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生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達到有關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1.普通類學費標準:
(1)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黨務工作、青少年工作與管理、社區管理與服務、大數據與會計、市場營銷、國際經濟與貿易、商務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國際金融、電子商務、商務英語、旅游英語、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公共文化服務與管理、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跨境電子商務等普通類專業學費:5250 元/生·學年;
(2)法律事務、數字媒體技術、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工業互聯網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軟件技術等其他類專業學費:6410 元/生·學年。
2.藝術類學費標準: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和動漫設計藝術類專業學費:10000 元/生·學年。
3.住宿費標準:
(1)花都校區住宿費:1100 元/生·學年;
(2)白云校區住宿費:1500 元/生·學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