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職業技術學院(Guangdong Polytechnic)是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舉辦、廣東省教育廳行政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為廣東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建設單位。
廣東職業技術學院開展的自主招生類型為:普通高職自主招生(面向中職畢業生)、現代學徒制試點等2種類型。
| 計劃類別 | 專業名稱 | 學制 | 計劃數 | 辦學地點 |
| 自主招生(中職) | 現代紡織技術 | 3 | 10 | 高明校區 |
| 針織技術與針織服裝 | 3 | 10 | 高明校區 | |
| 紡織品檢驗與貿易 | 3 | 20 | 高明校區 | |
| 數字化染整技術 | 3 | 10 | 高明校區 | |
| 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術 | 3 | 10 | 高明校區 | |
| 服裝設計與工藝 | 3 | 50 | 高明校區 | |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3 | 50 | 南海校區 | |
| 陶瓷設計與工藝 | 3 | 10 | 禪城校區 | |
| 展示藝術設計 | 3 | 10 | 禪城校區 | |
| 學前教育 | 3 | 50 | 南海校區 | |
| 現代學徒制(依托單一企業開展試點) | 數控技術 | 3 | 50 | 廣東創智智能裝備有限公司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3 | 35 | 廣東廣青金屬科技有限公司 | |
| 商務英語 | 3 | 50 | 廣東天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 |
| 學前救育 | 3 | 50 | 佛山市童星教育管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廣告藝術設計 | 3 | 50 | 肇慶市華旗資訊廣告有限公司 | |
| 工商企業管理 | 3 | 25 | 廣東廣青金屬科技有限公司 | |
| 現代學徒制(依托載體開展試點) | 現代仿織技術 | 3 | 50 | 佛山市樺藝仿織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南金坊織有限公司 |
| 大數據技術 | 3 | 50 | 佛山市賽維斯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佛山醫云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佛山市朗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佛山魯班職業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3 | 35 | 廣東創智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廣東瑞豐軟件館息技術有限公司、廣東匠心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 |
| 應用化工技術 | 3 | 50 | 肇慶長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廣東匠心科技服多有限公司、肇慶易涂寶涂科有限公司 | |
| 電子商務 | 3 | 25 | 肇慶市創旗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肇慶市領旗電子商島有限公司、西紅柿融媒體信息科技(廣東)有限公司 | |
| 服裝設計與工藝 | 3 | 30 | 佛山市天天娃服飾有限公司、佛山淘氣貝貝服飾有限公司、廣東熊派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
對取得廣東職業技術學院學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結)業要求者,頒發廣東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通過廣東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招收的學生,不得轉學,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普通現代學徒制試點班學生不得轉學,不得轉專業,原則上不得轉入同一專業普通班;試點班學生因應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經學校同意休學、復學后,如廣東職業技術學院當年沒有繼續開展試點的,經本校、試點企業和學生協商一致,可按有關規定,轉入同一專業普通班學習。
1.所有報考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2〕6號)普通高考報名條件規定,并參加了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
2.報考普通自主招生(面向中職畢業生)考生為應、往屆中職(含中專、職中、技校,下同)畢業生,本校對中職考生中職階段就讀專業及職業資格證書均不做要求。
3.廣東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現代學徒制為招生招工同步,報考現代學徒制試點考生應為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和中職應、往屆畢業生,同時,報考現代學徒制試點考生應為試點招生專業合作企業的在職員工。如考生非試點招生專業合作企業的在職員工,須在錄取前與合作企業簽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且有效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應涵蓋錄取學生學習期間。考生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
1.廣東省自主招生錄取實行網上錄取,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進行。學校在符合高職自主招生報考條件、考核成績達到學校劃定的各招生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及專業的招生計劃,按考生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擬錄取中職考生的文化基礎考核成績不得低于考核滿分值的40%(即140分),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不得低于考核滿分值的40%(即60分);擬錄取的普通現代學徒制試點考生考核成績不得低于考核滿分值的40%。
3.被廣東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夏季高考本科層次院校的錄取,但不能參加夏季高考專科層次院校的招生錄取。被我校自主招生錄取考生參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錄取后,取消廣東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錄取資格。我校不接受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報到注冊。
廣東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新生入學后,廣東職業技術學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文科類專業學費 5250元/生·學年;其他類專業學費 641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學前教育專業學費 10000元/生·學年;住宿費800~1500元/生·學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