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報考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自主招生現代學徒制試點招生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2〕6號)普通高考報名條件規定,并參加了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
考生應為試點招生專業合作企業的在職員工。試點錄取的學生應在錄取前與合作企業簽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且有效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應涵蓋錄取學生學習期間。考生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
注意
已報考夏季高考并被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夏季高考本科層次院校的錄取,但不能參加夏季高考專科層次院校的招生錄取。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自主招生錄取考生參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錄取后,取消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資格。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報到注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