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山東勝利職業學院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單獨招生”)面向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以下簡稱“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開展。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所有考生必須參加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不予錄取或在入學后進行清退不予注冊學籍。報考護理專業的考生不得患有色盲、色弱。報考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和中西面點工藝專業的考生需符合GB 31654—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的要求,不得患有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
(三)外語語種不限,各專業男女不限。
(一)考生須首先通過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參加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5年2月18日—21日,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選報高校和專業。其中,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
參加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均可兼報3個專業志愿,設“專業是否服從調劑”。若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是”,而所報3個專業都無法錄取,且考生成績在最低錄取資格線以上,會將其調劑到計劃未滿專業;若服從調劑志愿選擇“否”,而所報3個志愿都無法錄取,無論考生成績為多少,均會被退檔,不予錄取。報考多個專業的考生,按所報第一個專業參加學校考試。
(二)報名審核通過后,取得學校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三)取得山東勝利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資格的考生需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的招生報名窗口進行繳費,并打印《山東勝利職業學院2025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準考證》和《山東勝利職業學院2025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報名表》。我校2025年單獨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校組織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魯發改委價格〔2024〕58號)要求執行。
對于在報名環節中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考試成績和錄取資格。
(一)單獨招生
山東勝利職業學院單獨招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總分為43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1)文化素質考試時間安排在2025年3月1日—3日,具體考試方式和時間將由學校招生信息網另行公布。
(2)專業技能測試需要考生參加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測試成績由學校認可后,按考生實際得分計入總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由技能測試主考院校統一公布,并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提供給學校。
(二)綜合評價招生
山東勝利職業學院綜合評價招生采取“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的方式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包括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轉換成績200分和綜合評價成績50分,素質測試成績為200分,總分450分。綜合素質評價成績以考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含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進行轉換和賦分。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轉換成績=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各科目成績轉換賦分之和,轉換賦分規則為:單一科目合格賦20分,不合格賦10分,缺考賦0分,所有科目滿分200分。評價參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和信息技術。
(2)綜合評價成績,重點考核考生的道德品質、交流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等,由學校組織專家依據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檔案材料進行評價賦分,滿分50分。
(3)素質測試成績,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與職業潛質,滿分200分。
(4)素質測試時間為2025年3月1日—3日,具體測試方式和時間以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為準。
(一)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要求,本著公平、公正、透明原則,擇優錄取。
(二)參加山東勝利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學校按照各專業類別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對于錄取資格線上的考生,根據各專業計劃數,學校將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總成績由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相加構成。缺考文化素質考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將不予錄取。遇總分同分情況時:按照專業技能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通識成績的優先級順序進行排序。
(三)參加山東勝利職業學院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學校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對于錄取資格線上的考生,根據各專業計劃數,學校將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分專業擇優錄取。缺少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缺考職業適應性素質測試、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非全部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遇總分同分情況時:按照素質測試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通識成績、綜合評價成績的優先級順序進行排序。
(四)山東勝利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可在招生類別和專業間調劑使用。未完成的計劃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時使用。
(五)山東勝利職業學院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錄取規則提出擬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在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學校將于2025年4月8日前將擬錄取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六)凡被山東勝利職業學院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包括體育專業測試)及錄取。
山東勝利職業學院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山東勝利職業學院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到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學生入學后,山東勝利職業學院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體檢舞弊者、缺失體檢信息者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