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飛行員專業的關注度提高,我國民航飛行員相關政策有哪些?
1、運動駕駛員執照被納入執照管理體系,進一步支持通用航空事業發展
本次《規則》是民航局經過充分調研、反復征求行業意見,在借鑒國外先進管理經驗和力爭滿足國內發展實際基礎上的一次對原有規章的修訂。修訂內容共涉及22個方面,其中關于執照種類與等級設置發生變化等內容,是此次修訂的重中之重。在新設定的執照種類中,業內外相關人士及媒體記者對運動駕駛員執照頗為關注,這一修訂也被看做將對我國通用航空事業發展起到一定的助推作用。
隨著民用航空的不斷發展,低空空域改革不斷深化,社會公眾對通用飛行領域的涉及也越來越廣,出現了越來越多的自由氣球、小型飛艇、自轉旋翼機等運動型航空器飛行人員,出于安全和便利等因素的考慮,對此類人員區別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對此,業內專家稱,從我國通用航空發展的未來趨勢看,公眾對通用航空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多,運動類航空器也將更多地用于公眾娛樂飛行,新增運動駕駛員執照無疑將進一步促進公眾參加航空活動,從而支持通用航空發展。
除此之外,為了方便通航直升機運行,修訂后的《規則》還對小型直升機的管理進行了簡化,取消了3180 千克以下直升機的型別等級要求,這將大幅減少去局方辦理相關手續的次數,對通用航空發展也是一個利好。
2、新增多人制機組駕駛員執照,飛行人員執照管理體系更加完善
此次修訂在《規則》中新增加了“飛機類別多人制機組駕駛員執照”這一章節,并用六個條款對該類執照的適用范圍、資格要求、執照持有人的權利和限制等進行了說明。
近年來,隨著全球民航業的高速發展,運輸航空公司需要大量的適應現代化飛機多人制機組運行的駕駛員,作為對現行執照體系的補充,國際民航組織早在2006年時就在對《國際航空公約》附件1的修訂中增加了一種新的飛行駕駛員執照類型——多人制機組駕駛員執照。
從實際情況來看,多人制機組駕駛員執照培訓可以直接按照副駕駛的職能要求訓練駕駛員,在原有副駕駛培訓程序的基礎上,加強了需要的部分內容,刪除了不需要的部分內容,使培訓項目更加科學,能夠為航空公司提供完成訓練后可立即上崗的合格飛行員。相較于原有“私用駕駛員執照-商用駕駛員執照-過渡性訓練-機型改裝”的傳統培訓模式,這種模式針對性更強、訓練周期更短、更加節省訓練經費。
3、對飛行員漢語語言能力提出要求,新飛行員需達標局方組織或認可的漢語能力測試
一般情況下,我們常說的漢語能力4級是指由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推出、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實施的國家級漢語綜合應用能力測試與評價項目,簡稱HNC.測試一共分為六個等級,測試內容包括聽力、口語和閱讀、寫作。按漢語4級要求,能用普通話流暢地表達和交流。而局方組織或認可的漢語能力4級則是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的要求、針對航空專業用語專門進行的考試。這種考試中按照語言能力的評定標準劃分為六級,分別為次初級、初級、次工作級、工作級、提高級和熟練級,從發音、結構、詞匯、流暢程度、理解能力和應對能力六個方面對其進行評估。4級即為工作級,這也是無線電話通訊的最低級別要求。
事實上,這樣的解讀并不準確,誤讀原因就在于沒有正確區分“漢語能力4級”與“局方組織或認可的漢語能力4級”這兩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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