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金融學均為現代經濟產物。古代主要是農耕、農業經濟,主要是易貨和簡單的貨幣流通,根本不存在金融和金融學。如在中國,一些金融理論觀點散見在論述“財貨”問題的各種典籍中。它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最早形成于西方,叫“貨幣銀行學”。近代中國的金融學,是從西方介紹來的,有從古典經濟學直到現代經濟學的各派貨幣銀行學說。
金融學專業是以融通貨幣和貨幣資金的經濟活動為研究對象,具體研究個人、機構、政府如何獲取、支出以及管理資金以及其他金融資產的學科專業,是從經濟學中分化出來的。
政治經濟學、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計量經濟學、經濟法、稅法、金融法、會計學原理、審計學、財務管理、銀行會計學、統計學、財政學、市場營銷、金融學理論與實務、金融營銷學、金融市場學、投資學原理、博弈論、運籌學、保險學原理、商業銀行經營管理、銀行信貸管理、證券投資學、投資銀行學、外匯交易與實務、國際金融、公司金融、金融工程學、中央銀行學、金融統計學。
金融學專業學生畢業后可可以在以下幾個方面就業:(1)商業銀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業銀行、外資銀行駐國內分支機構。(2)證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3)信托投資公司、金融投資控股公司、投資咨詢顧問公司、大型企業財務公司。(4)金融控股集團、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擔保公司。(5)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6)中央(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這是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7)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8)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通常為保險方向。(9)國家公務員序列的政府行政機構如財政、審計、海關部門等;高等院校金融財政專業教師;研究機構研究人員。(10)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證券部、財務部、證券事務代表、董事會秘書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