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參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且符合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招生條件的考生。
2023年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報名實行網上統一填報的方式,分網上報名和學校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填報學校志愿)
考生應于2023年3月1日9:00—3月7日12:00,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按要求填寫有關信息,填報學校志愿。
(二)學校確認(填報專業志愿)
考生應于2023年3月10日9:00-3月13日12:00,登錄四川城市職業學院網站的“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23年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報名系統”,填報專業志愿,進行報名確認和網上繳納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報名考試費130元/人,專業志愿確認以繳費為準。
考生在填報專業志愿時,普高類考生填報普通類專業可填報3個專業志愿和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配(在普通類專業中進行調配),中職類考生填報普通類專業可填報1個專業志愿(醫學類專業僅限醫藥衛生類考生填報,其余專業不限中職專業類別)和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配(在相同對口專業類別的專業中進行調配),普高類和中職類考生填報美術類專業可填報3個美術類專業志愿和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配(在美術類專業中進行調配),普高類和中職類考生填報體育類專業可填報3個體育類專業志愿和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配(在體育類專業中進行調配)。
考生通過“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23年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報名系統”打印《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23年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報名表》。
(三)資格審核
考生本人攜帶《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23年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報名表》、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以及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到學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需簽訂《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23年高職教育單獨招生考生誠信承諾書》后,領取《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23年高職教育單獨招生準考證》,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不能取得考試資格。
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3月24日
資格審查地點:
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成都校區:四川省各市州考生(除眉山市考生及其他)
四川城市職業學院眉山校區:眉山市考生及其他
(一)考試時間
1.文化考試筆試時間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時間為2023年3月25日13:00-17:00。
(二)考試地點
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成都校區:四川省各市州考生(除眉山市考生及其他)
四川城市職業學院眉山校區:眉山市考生及其他
(三)考試內容
文化考試試題由四川省統一命制,分普高類、中職類,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滿分100分,總分300分;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滿分200分。文化考試由我校自行閱卷評分,職業技能綜合測試由我校自主命題并進行測試。
報考我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的考生需同時參加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綜合測試,兩項合計總分為500分。普高類考生報考普通類專業參加文化考試和綜合素質面試測試,中職類考生和報考美術類、體育類專業的普高類考生參加文化考試和技能測試。
1.普高類考生:文化考試(300分)+綜合素質面試(200分)。
2. 中職類考生和報考美術類、體育類專業的普高類考生:文化考試(300分)+技能測試(200分)
所有考生應認真配合學校的疫情防控相關措施。
(一)劃線
四川城市職業學院結合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普高類、中職類、美術類、體育類,根據考生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綜合測試原始總分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報考總人數的90%。
(二)錄取
按照考生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職業技能綜合測試、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未參加文化素質考試或職業技能綜合測試,以及文化素質考試或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為零的考生,學校不得錄取。
(三)免試
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教育廳核實資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試錄取。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職單招報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學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免試的考生應正常參加報考院校的高職單招考試。
(四)公示
四川城市職業學院于3月29-30日在學校網站高職教育單獨招生系統中開通“考生查詢成績系統”查詢成績。對成績有疑問要求查分的考生,憑《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23年高職教育單獨招生準考證》于3月29-30日(每日9:00-17:00)登記辦理查分申請手續,逾期不再辦理。查分結果于3月30日通知考生本人。
我校于3月31日-4月4日將各類別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我校于4月6日12:00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發放錄取通知書(通知書寄發時間以學校網站通知為準)。
在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期間,愿意放棄錄取的考生,于3月31日-4月4日(每日9:00-17:00)由考生本人攜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到我校簽署放棄錄取的書面文件。在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期間,如有考生自愿申請放棄錄取,則在最低錄取控制線上未錄取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
考生被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正式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
經四川城市職業學院高職教育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注明的時間內到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