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生對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完成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
(二)網上報考
3月7日9:00-9日17:00期間,考生自行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高職單招報考系統”報名。江西工程職業學院報考代碼:8622。
(一)考試內容
江西工程職業學院組建單招命題專家組,采取“文化素質+職業適應性”的考試評價方式。其中,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
(二)計分辦法
1.文化素質滿分為 200 分,職業適應性滿分為 250 分,考試總分為 450 分。
2.學校高職單招錄取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相關優惠政策。高考政策附加分按《江西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實施方案》(贛招委字〔2019〕25 號)執行。
3.考生總成績為考試總分加高考政策附加分。
(三)考試時間
1.考生于3月25日9:00-16:30到我校簽訂《承諾書》、領取準考證、確認考場。
2.考試時間為3月26日上午9:00-11:30。具體考場安排見準考證。
(一)錄取原則
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根據招生計劃數劃定文化成績最低控制線。專業安排時,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即: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檢索考生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含跨校區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職業適應性成績、文化成績。同等條件下,依據考生特長及獲得的技能證書和大賽獲獎等級情況從高到低優先錄取。
特別提醒:江西工程職業學院單招專業分布在西湖校區和青云譜校區,考生在填報專業志愿時務必仔細確認各專業所在校區。
(二)錄取安排
1.4月5日前,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在學校網站公示。
2.4月12日前,在江西工程職業學院網站公布正式錄取的考生名單。
3.4月15日前,寄發錄取通知書。
4.8月中旬,寄發新生報到須知。
(三)錄取說明
1.通過江西工程職業學院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與參加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考生經學校高職單招錄取后,不能更改錄取專業,也不再具有參加統一高考及錄取資格。若擬錄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棄錄取資格,由考生本人于4月7日前到學校填寫《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申請表》,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取消錄取資格。因個別考生放棄錄取資格而產生的缺額,學校將按錄取原則遞補錄取,直至計劃額滿為止。
3.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縣(區)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的高考體檢,入校后參加學校組織的身體條件復檢。對體檢和復檢結論異常的新生,學校將依據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對其做調整專業或退學、休學等處理。
江西工程職業學院建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