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高中類
已參加貴州省2023年高考報名的2013年(含)以后畢業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
(二)中職類
已參加貴州省2023年高考報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
(三)專項類
貴州戶籍退役軍人和貴州省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
報考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所有考生,須品行端正,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清楚,面部沒有明顯疤痕,身體無紋身,四肢健全,能完成體育、舞蹈、琴法、聲樂、繪畫等體育藝術類課程學習。報考舞蹈表演專業身高原則上要求:男生165cm及以上,女生160cm及以上。報考學前教育專業身高原則上要求:男生160cm及以上,女生155cm及以上。(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一)高中類報名條件
1.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可領取高中畢業證書。
2.報考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學語文教育、小學數學教育、小學英語教育專業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須有1門課程成績為B等及以上等第。其中,報考小學語文教育專業的,語文成績須達B等及以上等第;報考小學數學教育專業的,數學成績須達B等及以上等第;報考小學英語教育專業的,英語成績須達B等及以上等第。
(二)中職類報名條件
1.取得中職畢業證,應屆中職畢業生須在2023年7月前取得中職畢業證。
2.美術教育、書畫藝術、音樂教育、音樂表演、舞蹈表演、環境藝術設計等藝術類專業要求考生具有相應或相近專業學習基礎或專業特長。
(三)專項類報名條件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各專業報名要求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貴州省2023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一)高中類和中職類報名按照《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執行。
(二)專項類(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報名時間以省招生委員會另行通知為準。專項類具體報名要求如下:
1.退役軍人須持有《退出現役證》、本人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進行初審登記并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2.農民工須持本人戶口簿、在黔務工6個月及以上(應提供勞動合同證明、在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等在黔務工證明)相關證明材料到我校招生就業指導處進行初審登記并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3.下崗失業人員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后,須持本人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進行初審登記并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4.企業員工須持在黔務工6個月及以上(應提供勞動合同證明、在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等在黔務工證明),到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進行初審登記并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原則上由貴州省企業集體向我校提出報名需求。
5.高素質農民、基層農技人員須按農業農村部門的相關規定提供證明材料到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進行初審登記并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免收報名考試費,各類人員相關獎助學金、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按現行規定執行。
一、志愿填報安排
(一)志愿填報時間
2023年3月13日09∶00至3月19日17∶00。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登陸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貴州省2023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本章程填報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專業志愿(最多六個專業志愿)。
特別說明:若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3月份錄取滿額,完成2023年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則不再參加征集志愿。
(二)征集志愿時間
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12日17∶00。
凡符合報考條件未被錄取的考生,須登陸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缺額情況和本章程填報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專業志愿(最多六個專業志愿)。
二、資格審查
依據省招生考試院下發的報考數據,按照本章程有關規定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并在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布資格審核合格考生名單。考生填報我校志愿后,應及時登錄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查看資格審核是否通過。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須按時到我校領取準考證,參加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的測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分類考試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嚴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準”、“ 十嚴禁”和“30個不得”等紀律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一)根據考生填報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志愿專業順序和專業招生計劃數,按分類考試招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按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所填報專業錄取滿額,則根據考生填報志愿情況,服從專業調劑的,按考生分類考試招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到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其他未錄滿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錄取人數不超過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總計劃。
(三)高中類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中職類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低于及格線(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結論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不予錄取。
(五)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按要求將考生名單上報省招生考試院,錄取情況以省招生考試院的公示為準。考生可登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六)經省招生考試院批準錄取到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考生,錄取通知書將于2023年8月25日前由郵政EMS寄送。
(七)凡通過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等方式獲得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
黔南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分類考試錄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質、培養模式、畢業證書發放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