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泉州工藝美術職業學院高職分類招考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做到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于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不予錄取: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形嚴重的;觸犯刑法或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3、考生外語語種不限,泉州工藝美術職業學院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4、執行現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有關補充規定。
5、執行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有關錄取照顧政策。
6、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錄取照顧政策同等優先進行排序,中職學校類考生再按專業基礎知識、職業技能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特殊群體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則認可錄取系統的投檔結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專業投檔人數超過計劃數,超過部分一并錄取。
7、投檔比例按照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執行。
8、錄取批次為高職(專科)批,共設2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專業的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
9、各批次錄取分別先組織實施常規志愿錄取。中職學校類考生高職(專科)批次常規志愿錄取前先進行獲得免試資格考生的錄取,再進行高職(專科)批次常規志愿錄取。各批次常規志愿錄取結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組織考生填報征求志愿并錄取。征求志愿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不再組織征求志愿錄取。
10、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則上均按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根據福建省招生政策和泉州工藝美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規定的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錄取。被高職分類招考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錄取。
11、2023屆中職學校類考生和普通高中類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錄取的參考。
12、實行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
2023年泉州工藝美術職業學院新生收費項目、標準嚴格按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退費辦法按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執行。
學 費:一般專業6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7200元/學年。具體各專業收費標準以經批準并公布的專業招生計劃為準。
住宿費:5-6人間為970元/人·學年;7-8人間為650元/人·學年。
代辦費:500元/學年(多還少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