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報名參加廣西2023年普通高考,具有區內外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中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以下簡稱中職學校)畢業證的考生,屬于區內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除技工學校外的二年級在校生(需有中職學校相應學籍),且符合《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我區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辦〔2022〕73號)中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
1.申報廣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須參加廣西公辦高職高專招生聯盟統一組織的聯合測試并取得相應成績。沒有參加聯合測試或聯合測試總成績為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2.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考生分數排序規則為: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附加分)— 文化基礎測試成績 — 附加分 — 語文科成績 — 數學科成績 — 英語科成績。即按照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附加分)相同,則比較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語、數、英3門成績之和),成績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語、數、英3門成績之和)相同,則比較附加分,分高者排在前面;如附加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數、英3門單科成績,單科成績高者排在前面。依次比較排序后排名仍相同情況下,以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3.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將填報了廣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志愿且有相應院校備案成績的考生進行投檔,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依次進行二、三、四志愿投檔錄取。每輪投檔后,我院可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和考生志愿,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進行專業計劃調整,以盡量滿足考生專業志愿。
4.廣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直至錄滿招生計劃為止;如考生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則考慮第二專業志愿是否符合錄取條件,依次類推。
5.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若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則可調劑至其他未錄滿專業;若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高職對口招生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教育部規定,高職對口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按照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委員會辦公室文件精神,已被高職對口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或其他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未被廣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廣西2023年普通高考統考或其他分類考試招生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