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報名參加廣西2023年普通高考,且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符合《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我區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辦〔2022〕73號)中高職單招報名條件的考生。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廣西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美術教育、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兒童活動空間設計)、產品藝術設計等專業不錄取色盲、色弱考生。廣西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要求報考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兒童舞蹈表演與編導)等專業的考生身高不低于158CM。
1.申報廣西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高職單獨招生的考生須滿足以下條件:
(1)擁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且語文、外語、數學三科成績總分不低于100分(含100分);
(2)參加廣西公辦高職高專招生聯盟統一組織的聯合測試且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不低于100分(含100分)。
對不滿足以上條件的考生,不予進行成績備案及錄取。
2.對于進檔考生,廣西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對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以“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分數排序規則為: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附加分)—文化素質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外語、數學的三科總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語文科學考成績—外語科學考成績—數學科學考成績。即按照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附加分)相同,則比較文化素質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外語、數學的三科總成績),成績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素質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外語、數學的三科總成績)相同,則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成績高者排在前面;如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外語、數學3門的單科成績,成績高者排在前面。
3.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將填報了廣西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志愿且有我校備案成績的考生進行投檔,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依次進行二、三、四志愿投檔錄取。每輪投檔后,廣西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可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和考生志愿,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進行專業計劃調整,以盡量滿足考生專業志愿。
4.廣西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高職單獨招生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聯合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直至完成招生計劃為止。若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
5.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若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則可調劑至其他未錄滿專業;若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高職單獨招生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教育部規定,單獨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按照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委員會辦公室文件精神,已被廣西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高職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或其他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廣西2023年普通高考統考或其他分類考試招生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