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符合浙江省高考報考條件,并已辦理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均可自愿報名臺州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臺州職業技術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考生只能選報一個專業,專業志愿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服務平臺報名信息為準,提交后不予更改。考生在“擬錄取”和“備錄取”名單中只能出現一次。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臺州職業技術學院根據普高招生考生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生成考生校考總成績及分類分專業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統一按“分數優先+尊重志愿”的原則,參照平行志愿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擬錄取”人數按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100%確定,“備錄取”人數按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200%確定。
遇總分相同時,按以下順序確定排序:(1)依隨高中學考成績等級導入總得分、綜合素質測試;(2)普高招生考生為高中學考單科成績等級:數學、語文、外語(其中商務英語專業根據外語、數學、語文)、專業指定科目成績、其余5門高中學考單科成績等級(單科順序為:思想政治、物理、技術、化學、生物、地理、歷史);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為理論知識;(3)按綜合素質評價終評等第、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學科特長及競賽獲獎情況。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當參加校考總人數小于或等于專業計劃人數時,則按實際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生9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不設“備錄取”考生名單;或當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總人數大于計劃人數但小于或等于300%計劃人數時,則按100%計劃數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剩余人數按9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確定“備錄取”考生名單;或當專業招生計劃未完成且已無“備錄取”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
根據“一檔多投”規則,進入臺州職業技術學院“擬錄取”的考生,應在全省統一公布的規定時間,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服務平臺,選擇并確認我校為錄取院校,未入網確認的即視自動放棄處理,所缺計劃將轉從我校“備錄取”考生中按順序號逐次遞補,直至額滿為止;“備錄取”考生按我校所缺名額依次遞補為“擬錄取”對象時,也必須在規定時間登錄服務平臺完成同樣的操作。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已被臺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