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報考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自主招生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2〕6號)普通高考報名條件規定,并參加了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
高校在校生、2023年被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轉段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報考高職普通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其他類型高職(專科)層次的招生錄取。
(一)普通高中考生報考條件
1.已參加2023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參加了2023年第一次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且3門科目成績總分(下稱“學考成績”,含加分)不低于100分。
(二)面向中職考生報考條件
1.已參加2023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的應、往屆中職(含中專、職中、技校,下同)畢業生。
2.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自主招生招收中職生的各專業對考生中職階段就讀專業及職業資格證書不做要求。若考生取得與所報考的招生專業大類相關的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及以上(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證書C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可申請免職業技能考核。
3.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自主招生中的視覺傳達設計、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制3年,只招收聽力障礙的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應往屆畢業生,且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才能報考。
(三)普通現代學徒制試點
1.已參加2023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的普通高中或中職(含中專、職中、技校,下同)應、往屆畢業生。
2.報考普通現代學徒制試點的考生須為試點招生專業合作企業的在職員工。試點錄取的學生須在錄取前與合作企業簽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且有效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應涵蓋錄取學生學習期間。
3.考生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
(四)退役軍人現代學徒制專項試點
1.已參加2023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的普通高中或中職(含中專、職中、技校,下同)應、往屆畢業生。
2.退役軍人考生在志愿填報前,需由縣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廣東省退役軍人現代學徒制身份核驗表》,完成退役軍人身份認定,并在報名時上傳身份核驗表。
(五)職業技能大賽獲獎免試考生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在省級(含)以上行政部門主辦的職業技能大賽獲相關賽項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獎項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生,經我校核實資格、公示無異議后,符合國家、省、學校相關要求的,可免試錄取。
廣東省高職自主招生錄取實行網上錄取,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進行。廣州城市職業學院在符合高職自主招生報考條件、考核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各招生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我校招生網站公布的高職自主招生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一)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錄取規則
廣州城市職業學院根據報考考生的專業志愿及成績情況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則上,擬錄取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質考核成績(學考成績)不得低于100分,擬錄取高中考生的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不得低于考核滿分值的40%,其中普通高中生“網測”成績不得低于“網測”滿分值的60%。
廣州城市職業學院依據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學考+網測”或“學考+校測”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錄滿計劃為止。考生總分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職業技能考核(面試)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素質考核(學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序順序為語文、數學、英語),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夏季高考本科層次院校的錄取,但不能參加夏季高考專科層次院校的招生錄取。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考生參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錄取后,取消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資格。
(二)面向中職畢業生招生錄取規則
廣州城市職業學院根據報考考生的專業志愿及成績情況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則上,擬錄取中職考生的文化基礎考核成績不得低于考核滿分值的40%,即不低于140分;擬錄取中職考生的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不得低于考核滿分值的40%,即不低于60分。
廣州城市職業學院依據招生計劃,根據考生“文化基礎考核成績+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錄滿計劃為止。面向中職考生錄取總分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總分和職業技能考核成績相同時,按專業綜合理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普通現代學徒制試點招生錄取規則
廣州城市職業學院根據報考考生的專業志愿及成績情況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則上,擬錄取的普通現代學徒制試點考生考核成績不得低于考核滿分值的40%,即不低于40分。我校依據招生計劃,根據考生“文化素質考核成績+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錄滿計劃為止。
(四)退役軍人現代學徒制招生錄取規則
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退役軍人現代學徒制專項試點計劃免文化素質考核,職業技能考核滿分值100分。我校根據報考考生的專業志愿及成績情況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則上,擬錄取的退役軍人現代學徒制專項試點考生考核成績不得低于考核滿分值的40%,即不低于40分。我校依據招生計劃,根據考生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錄滿計劃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