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考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春季高考招生“依學考成績招生”的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2〕6號)規定的有關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及2023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
報考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春季高考招生“3+證書”考試招生的中職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2〕6號)規定的有關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及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且取得擬報考專業要求的專業技能證書。
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春季高考招生按照“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原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以考生相應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制定“依學考成績招生”、“3+證書”考試招生錄取規則。
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依學考錄取”錄取規則
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春季高考招生“依學考錄取”按普通類,普通類根據考生投檔學考成績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錄取投檔總分排在后面的考生。當考生投檔(合成)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3+證書”考試招生錄取規則
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春季高考招生“3+證書”考試招生根據考生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前面的考生,再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后的考生。 當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中職階段就讀專業相關性較高的考生。
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春季高考招生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達到有關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普通類(理科)專業學費 6410元/生·學年;普通類(文科)專業學費 5250元/生·學年;住宿費500-1300元/生·學年。













